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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彭顯鈞/特稿2010/04/18

馬政府一向反對ECFA公投,如今「有條件」不反對,看似開明,實際上則顯露馬團隊扭曲公民投票真義,完全不懂人民主權概念,本質上還是反公投的政治反動派。

金溥聰把公投定義為「補代議政治的不足」,來自孫中山所謂的創制複決概念,與真正的公民投票,天差地遠。

就憲政主義來看,人民主權具最高位階,政治民主的權力運作與制衡,皆來自人民主權的賦予;「直接民權」優位於「間接民權」,代議制不可能高於人民主權,這是民主社會的常識。

金所謂「代議政治先走完,再公投」,可謂不知所云。當「權力的主人」發動公投,具優先性與排他性,「代為行使權力」的代議政治,本來就應該「讓路」,豈有「僕人先、主人後」這種天地顛倒的道理。

代議政治的精神,在於政治民主運作的便利性與功能性,不應該也不可能取代人民主權。尤其代議制為定期選舉,未必反映最新民意,公民投票展現人民最新意志,位階高於代議制,其理甚明。

更荒謬的,公投是人民「行使權力的權利」,沒有人可以同意或反對。然而,馬團隊竟然認為,如果真要公投,他們不會反對,簡直扭曲錯亂到極點。

馬團隊把ECFA視為「緊急又必要」,實際上想利用國會多數優勢強行過關,把生米煮成熟飯,本質上還是反公投,視人民主權於無物,才會主張「先代議、後公投」這種鬼話。

如果,國會先審議通過ECFA,之後被公投否決,該如何收場?這才是馬團隊與中國為何扭曲公投、害怕公投的真正原因。
 

□ 〔 資料來源: 自由時報 | 引用網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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